摘 要: | 全国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以下简称《转化法》),已由国家主席江泽民以主席令发布,于1996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为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加速科学技术进步,推动经济与社会发展制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切实实施《转化法》必将有力地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一、以法律手段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一项重要立法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当前世界,科学技术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已成为推动经济与社会发展,实现国家富强的一个决定因素。但是,科学技术的研究成果在没有得到开发应用以前,还只是一种潜在的生产力,只有得到开发应用,才能转化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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