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上市公司财务重述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以山东江泉实业有限公司为例
引用本文:韩丽平.上市公司财务重述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以山东江泉实业有限公司为例[J].财会通讯,2014(11):11-14.
作者姓名:韩丽平
作者单位: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河南郑州451464
摘    要:本文分析了上市公司发生财务重述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关系。通过山东江泉实业有限公司的案例,发现公司重述后的财务报表存在较高的盈余管理程度,此时公司管理层更关注会计师事务所能否出具令其满意的审计意见,而非事务所的声誉。此外,事务所可能提高可接受的风险程度以避免市场份额的减少,因此也降低了对声誉的维护。同时,通过研究重述后会计师事务所市场份额的变动情况发现,财务重述并未对事务所的声誉产生实质性影响,说明事务所声誉机制未得到有效施行。

关 键 词:财务重述  事务所变更  事务所声誉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