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举证期内不举证 有理也会输官司
摘    要:<正>左天明是深圳一家私企老板。2003年5月,左天明的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便向好友另一家私企老板夏宇借了4000元钱,同时给夏宇写了一份借据。半年后,左天明将借款全部偿还了夏宇。可是夏宇未将借据带在身边,便给左天明出具了一张收条。之后,左天明出于信任,没有将夏宇手中的借据收回。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