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 能源局: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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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8年1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请报送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试点项目通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增量配电业务,要求各地于2019年1月20日前报送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2019年1月16日,时值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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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能源局 试点项目 配电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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