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97年夏季,山东省博兴县店子镇镇政府作出了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大棚蔬菜的决定,并对各村下达了硬指标。耿刘村村委会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从三组271名农民的手中反租40.95亩耕地,倒包给二组村民发展大棚蔬菜,合同期为4年。4年过去了,但三组的农民却收不回自己的承包地了,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三组村民先是上访,后经过县农业局仲裁,没有解决问题。无奈之下,三组村民将村委会告到法院,满怀希望的三组村民万万没有想到,一审法院却判他们败诉。三组村民觉得冤枉,于是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决定于2003年3月10号14点开展审理此案。 我们现将此案搬上本刊“民间法庭”,敬请广大的读者当“大法官”,同步审理此案,请将你的判决结果发回本刊“民间法庭”栏目。如果你的判决与二审法院的判决结果一致,你将得到一份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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