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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国家与农民“取”“予”利益关系的策略
作者姓名:侯石安
摘    要:国家与农民“取”与“予”的关系实质上就是国家利益与农民利益之间的关系。“取”是指国家通过政权力量,利用税收、价格和购销政策等方式取得农民所创造的部分剩余产品或收入;“予”是指国家利用其分配职能,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给予农民的物资产品或货币资金。我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80%以上,正确处理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取”与“予”的关系,事关小康社会建设的大局。

关 键 词:国家利益 农民利益 小康社会 农民负担 利益分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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