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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的指导意见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近年来,全国各地交通运输系统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以及《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认真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道路应急运输保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车队建设  应急保障  交通运输系统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市场经济条件  突发事件  港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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