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财政、金融
工业经济
交通运输经济
经济计划与管理
经济学
旅游经济
贸易经济
农业经济
世界各国经济概况、经济史、经济地理
信息产业经济(总论)
学报及综合类
邮电经济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论行业协会组织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行为的认定及法律责任
摘 要:
正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本行业经营者的自律性组织,行业协会对维护行业市场秩序、促进产业和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行业协会代表本行业利益,具有便利成员企业信息沟通、约束成员行为等功能,因此具有组织达成和实施垄断协议的动机和能力。为此,我国《反垄断法》第11条规定了行业协会的一般性守法义务;第16条明确禁止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行为;第46条第3款规定了行业协会组织经营者
关 键 词:
垄断协议
行业协会组织
行业利益
信息沟通
自律性组织
法律责任
经济发展
侵权责任法
行业协会会员
价格垄断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