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自2008年8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至今,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作为反价格垄断工作主体,先后查处了液晶面板、贵州茅台、四川五粮液、乳粉、黄金饰品等一批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价格垄断案件,取得了很大成绩,进一步树立了价格主管部门在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领域的执法权威。《反垄断法》是保护市场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基础法律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越深入,反垄断工作就显得越重要和越要加强。因此,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统一思想,将反价格垄断当成价格工作一面鲜明的旗帜,放到价格工作的全局中加以谋划和摆布,尽快建立完善相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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