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预算会计改革做了五件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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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志源.我为预算会计改革做了五件事[J].预算管理与会计,199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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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志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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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汕头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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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8年的预算会计改革,是我国建国以来一次比较全面、完整、彻底的改革,是继1993年企业会计改革之后,我国会计领域的一次重大变革。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人员,有责任确保新预算会计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和新旧账务顺利衔接。我是广东省汕头市财政局的一名总预算会计人员,在这次新预算会计制度改革中,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尽了自己一份微薄的力量,主要做了以下五件事。 一、做好贯彻新制度前的准备工作 1997年末,我参加了省财政厅举办的总预算会计制度培训班。回来之后,我就这次预算会计改革的内容,向有关领导作了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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