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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避免“无意”偷税行为
作者姓名:于彬  何树明  李桂军
摘    要:税法明确规定:偷税是指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的税款。从这个定义的字面上来看,运用“伪造”等词句的意思属纳税人“有意”的行为,而在几年来的稽查工作实践中发现,由于增值税改革的逐步完善,各项税收政策规定的不断更新,

关 键 词:纳税人 账簿 增值税改革 记账凭证 税款 偷税行为 税务机关 伪造 变造 隐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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