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不动产业务核算及涉税处理的影响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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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娄会娟.“营改增”对不动产业务核算及涉税处理的影响研究[J].山西农经,201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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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娄会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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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昌工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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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全面营改增实行之前,不动产的销售需要交纳的是营业税。2016年3月,《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正式实行,不动产因此被归入全面"营改增"范围。分析"营改增"之后取得不动产业务的会计核算方式及涉税处理方式,探究现行"营改增"不动产抵扣进项税额的类型,帮助企业更好进行实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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