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肉等提价须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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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农产品市场周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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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发改委近日下发《关于实施基本生活消费品提价备案制度的公告》,明确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凡是粮食(面粉、籼米、粳米)、食用植物油(豆油、花生油、菜籽油、食用调和油)、猪牛羊肉、牛奶和液化石油气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在一次性提高价格5%以上,或10日内连续提高价格累计达8%以上,都应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违者必须退回原价或降低调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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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牛羊肉 说明理由 提价 食用植物油 粮油 生活消费品 国家发改委 液化石油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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