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董秘为董事会秘书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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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严学锋.改董秘为董事会秘书长[J].董事会,2012(4):4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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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严学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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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董事会》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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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核心,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运作中发挥重要的桥梁作用。2004年,沪深证券交易所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中进一步强调了董事会秘书职权范围的规定,指出董事会秘书有权要求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其工作予以配合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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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董事会秘书 秘书长 沪深证券交易所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治理 上市规则 公司董事 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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