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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垄断法:请给民企开一扇窗
引用本文:柏立团.曼垄断法:请给民企开一扇窗[J].董事会,2012(3):90-91.
作者姓名:柏立团
摘    要:垄断对民营企业来说只是一个伪命题。对于民营资本在特定行业内的兼并与收购应持开放的态度,并在《反垄断法》中予以适当的豁免,这种豁免不但符合立法宗旨,而且符合现阶段的价值取向

关 键 词:《反垄断法》  民企  民营企业  特定行业  民营资本  立法宗旨  收购  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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