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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作用不宜被放大
作者姓名:杨力
作者单位:正略钧策
摘    要:很难想象国资委会把手里中石化、中石油这些企业的普通股转成优先股,而没有决策权。同时,我国大型上市国企很多,把国有股转成优先股,取得了优先于其他股东分红的权力,中小股东也未必乐意

关 键 词:优先股  中小股东  中石化  国资委  普通股  中石油  决策权  国有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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