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的价值取向及其意义 |
| |
作者姓名: | 武自亮 |
| |
作者单位: |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陕西 西安,710043 |
| |
摘 要: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颁布与实施是中国行政法制史上的一件大事。该《条例》第二十八条以“司法强迁”取代“行政强迁”表明政府的立法价值发生了重大转变:从漠视、侵犯人权转向尊重和保障人权;从追求效率价值转向公平、公正价值。这些重大转变对规范和制约行政权,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
关 键 词: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行政强迁 司法强迁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