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规制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竞合及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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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炜.浅析规制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竞合及完善[J].工商行政管理,2013(24):5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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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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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工商局检查总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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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中限制竞争行为与垄断行为的竞合关系《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限制竞争行为主要包括五种类型: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交易;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限定交易;经营者低于成本销售;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串通招投标行为。上述限制竞争行为与《反垄断法》所要规制的垄断行为,在违法构成要件上的相似性,使得两者问呈现为一种典型的竞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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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限制竞争行为 法律竞合 《反不正当竞争法》 规制 《反垄断法》 限定交易 竞合关系 垄断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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