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增值税专用发票死刑之废除 |
| |
引用本文: | 刘剑文.论增值税专用发票死刑之废除[J].中国税务,2010(10):29-30. |
| |
作者姓名: | 刘剑文 |
| |
摘 要: | 2010年8月23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此次刑法修改的重点之一是适当减少死刑罪名,草案拟废除近年来较少适用或基本未适用的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其中包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和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死刑”(以下简称“增值税死刑”)。本文就增值税死刑废除问题谈点看法。
|
关 键 词: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死刑废除 全国人大常委会 刑法修正案 2010年 非暴力犯罪 出口退税 抵扣税款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