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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增值税专用发票死刑之废除
引用本文:刘剑文.论增值税专用发票死刑之废除[J].中国税务,2010(10):29-30.
作者姓名:刘剑文
摘    要:2010年8月23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此次刑法修改的重点之一是适当减少死刑罪名,草案拟废除近年来较少适用或基本未适用的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其中包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和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死刑”(以下简称“增值税死刑”)。本文就增值税死刑废除问题谈点看法。

关 键 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死刑废除  全国人大常委会  刑法修正案  2010年  非暴力犯罪  出口退税  抵扣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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