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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收入分配职能的前提预设及修正
引用本文:焦耘.税收收入分配职能的前提预设及修正[J].商业时代,2008(10):63-64.
作者姓名:焦耘
作者单位:广西财经学院,南宁,530003;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成都,610074
摘    要:税收的收入分配职能是理论界公认的税收基本职能之一,但本文通过分析发现,税收能动的收入分配职能会将税制变迁引致单一主体的随意性和强制性提供,而忽视自生自发和知识累进形成规则对税制演进的约束作用,并最终危及民主政治制度.本文认为,这个问题解决的唯一办法是剥离平等和正义的"强一致性"界定.将税收的收入分配职能还原为被动的、静态的对收入格局的影响.

关 键 词:税收收入分配职能  平等  正义  税收收入  分配职能  前提预设  影响  格局  界定  强一致性  正义  剥离  题解  政治制度  民主  约束作用  税制变迁  形成规则  累进  知识  自生自发  强制性  单一主体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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