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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农业基础地位立法的特点及对我国的启示
引用本文:胡元聪.国外农业基础地位立法的特点及对我国的启示[J].江苏经济探讨,2010(5):14-18.
作者姓名:胡元聪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基金项目:本文为重庆市教委软科学项目《城乡统筹背景下重庆市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研究》(项目编号:KJ0901014)、重庆市首届高校创新团队《新农村建设中的经济法制创新》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基础地位得不到充分巩固,美国、日本、欧盟等国一直注重通过立法来保障农业的基础地位,因此值得我国借鉴。在指导思想上应该淡化政策作用,实现农业基础地位保障法制化;完善配套法规,实现农业基础地位立法体系化;树立全新观念,实现维护农民利益目标明确化。具体的法律完善路径是通过制定农业投入法、农村财政转移支付法、农业补贴法、农民权益保护法等以保障农业的基础地位。

关 键 词:农业基础地位  立法保障  国际比较  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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