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体制中地方政府的职能再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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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梅莉.投资体制中地方政府的职能再定位[J].林业财务与会计,2002(7):48-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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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梅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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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哈尔滨市国际旅行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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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就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的本质来看,这是一个计划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并行、逐步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时期。一方面,我们必须承认传统体制的惯性作用和体制改革不配套的现实;另一方面,又必须破除存在即是合理的观念,通过改革创造条件,加速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基于转轨时期投资体制的特点和推进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地方政府的投资职能再定位应按照如下原则进行:有利于合理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和财权,明确地方政府在社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系统建设中的分工和职责,形成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相互制约、互惠互利的投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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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投资体制 地方政府 投资职能 市场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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