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合意解决民事纠纷诉讼机制的重新构架--关于以诉讼和解代替法院调解的思考 |
| |
作者姓名: | 杨志军 晁忠标 等 |
| |
摘 要: |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长期以来,我国法院主要以调解方式解决民事、经济纠纷,这种审理方式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原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已远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反映在诉讼领域,就是进行民事审判
|
关 键 词: | 合意解决 民事纠纷 诉讼机制 诉讼和解 法院调解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