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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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赖任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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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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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管理体制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国对原产地域产品实行两级管理。一级是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作为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主管部门,下设原产地域保护办公室(以下简称保护办),具体负责组织对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进行审核、确认保护地域产品范围、产品品种和注册登记等管理工作。保护办下设若干个专家审查委员会,负责对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技术审查工作。另一级是有关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的建议(授权),组织有关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生产者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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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 管理体制 监控制度 专用标志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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