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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农业部规定生鲜肉类须标识营养成分
摘    要: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署发布新规定,袋装家禽绞肉或碎肉产品(如火鸡绞肉和碎牛肉等),今后需要在产品标签上注明其营养成分。同时,其他40种整肉或切割肉产品(如鸡胸肉或牛排等),也被要求在包装上注明营养成分,或者由商家向消费者告知营养成分。新规于2012年3月1日起实施。

关 键 词:美国农业部  营养成分  肉类  标识  食品安全检验  产品标签  肉产品  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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