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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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二00四年九月十七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已经2004年9月6日国务院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第419号总理温家宝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以下简称行政监察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及其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适用行政监察法和本条例。行政监察法第二条所称“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以委任、派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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