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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刻不容缓
引用本文:刘砚华,褚国良.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刻不容缓[J].山东劳动保障,2008(Z1).
作者姓名:刘砚华  褚国良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与《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在立法宗旨、制度设计等方面有许多变化,特别是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违约金、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经济补偿金等劳

关 键 词:用人单位  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  劳动者  经济补偿金  制度设计  立法宗旨  无固定期限  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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