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论食品安全犯罪判决中兜底性罪名的滥用——以最高法公布的典型案例为例
作者单位:
;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摘 要: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食品安全犯罪的规制多依靠兜底性罪名,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罪名的不完善,现有罪名不能完全规制所有的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存在空白罪状,需要依靠兜底性罪名来堵漏。二是为了安抚民意和迎合严打的刑事政策,适用兜底性罪名来达到入重刑的目的。基于兜底性罪名本身的弊端以及司法实践中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和改善措施是十分必要的。
关 键 词:
食品安全犯罪
兜底性罪名
司法实践
适用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