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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营利性之认识
作者单位:;1.河南大学法学院
摘    要:营利性是商法的基本特征,但随着民事主体不断参与到营利活动中,学者提出民法是否具有营利性的疑问。尽管我国现行民事立法呈现出民法的营利因素,但笔者认为这是民商合一的立法例在制度设计上存在的问题。民商法价值取向的不同,说明民法不具有营利性,商法仍有其独立价值。

关 键 词:营利性  伦理性  民法商法化  独立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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