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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汉代法律的儒家化及其影响
作者单位:;1.海南大学法学院
摘    要:由于社会政治经济前后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汉代的法制指导思想以及具体的法律制度也相应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汉代可以具体细分为两个重要的时期:一是从汉高祖刘邦到文景帝时期,这一时期主要是以黄老思想为主,并辅之以法家思想和儒家的思想作为指导,清除了秦朝残暴的法律;二是从汉武帝到汉宣帝时期,这一时期主要是以儒家思想指导为主,并辅之以法家思想为法制指导思想,其中心思想是"德主刑辅"。汉代的这两个时期,尤以第二个时期受儒家思想的影响较大,因为在这个时期的发展过程中,经济得到恢复与发展,国家的物质财富极大丰富,导致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地主阶级政权得到巩固,但汉初分封的诸侯王势力也逐渐变的强大起来,同中央发生了尖锐不可调和的矛盾。在这种情况下,最高统治集团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汉武帝采取了"诏举良贤方正,极言纳谏之士"的对策,董仲舒则采取"春秋大一统"的思想积极应对。可以说,中国历史上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的开端始于汉武帝时期,也就是说,在中国历史上儒家思想影响范围大,历史悠久,是其他思想都无可比拟的。从法律到社会思潮,从人们的社会行为规范到家庭伦理甚至是个人行为无所不及,也正是因为如此,到了我们现如今的生活,中国人的众多思想和行为还是深受儒家化思想的影响。

关 键 词:汉代法律  法家  法律儒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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