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适成年人制度的实践问题与完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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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漳州市平和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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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一、我国关于合适成年人制度的规定在刑诉法修订之前,最高人民检察院2002年4月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下简称《规定》)中第10条、第17条明确规定,在审查批捕阶段以及审查起诉阶段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告知法定代理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规定》第16条同时规定,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听取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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