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业纳入增值税征收体系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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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河北省保定市河北大学;2.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广西大学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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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文章主要研究房地产业纳入增值税征收体系的必要性,并根据我国目前宏观经济状况和房地产业的现状提出一套基础的增值税制度设计。商用不动产的销售(包括新建建筑物销售和二手房交易)和租赁征收增值税并允许抵扣。非商用不动产的新建建筑物销售需要缴纳增值税,但在二次交易和租赁过程中,不再缴纳增值税。非商用不动产的二次交易征收房地产增值税,房产保有阶段征收房产税,以解决非商用不动产二次交易交税不足问题。非商用不动产租赁免税,有利于平抑房价,改善低收入者住房条件,维持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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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房地产业 交易 营改增 房地产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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