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如何面对转基因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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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仲器,张军敏.消费者如何面对转基因食品[J].上海质量,2004(2):6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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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仲器 张军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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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2001年5月即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并规定从2002年3月20日起,5大类17种产品必须标注“转基因加工品”或“加工原料为转基因”,上海政府部门也于前不久规定,2003年8月10日后,应当标识而未标识的转基因食品必须被撤下货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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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消费者 转基因食品 食品安全 转基因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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