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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如何面对转基因食品
作者姓名:马仲器  张军敏
摘    要:我国2001年5月即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并规定从2002年3月20日起,5大类17种产品必须标注“转基因加工品”或“加工原料为转基因”,上海政府部门也于前不久规定,2003年8月10日后,应当标识而未标识的转基因食品必须被撤下货架。

关 键 词:消费者  转基因食品  食品安全  转基因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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