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主体职能行使的障碍与纾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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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照钦.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主体职能行使的障碍与纾困[J].江南论坛,2023(11):4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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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照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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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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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70条所规定的公益诉讼主体间存在职能内容不清、行使顺位不明的问题,引发了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条款的适用障碍。通过梳理各主体一般公益诉讼职能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其各自的公益诉讼职能内容;进一步从“职能范围不清”和“行使顺位不明”两方面阐明各主体职能行使障碍的内涵;结合检察院、消费者协会、网信部门设立的宗旨和职能,从体系化视角阐明三者各自所保护的公共利益类型、厘清三者间保护个人信息公共利益的职能顺位,在法律适用层面为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扫清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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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个人信息保护 检察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顺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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