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统一涉案机动车价格鉴证的几点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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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文明.对统一涉案机动车价格鉴证的几点建议[J].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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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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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株洲市价格事务所!湖南株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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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涉案机动车辆价格鉴定在各地价格事务所鉴证工作中,占有较大的比例。由于涉案机动车辆价格鉴证的具体情况较复杂,估价技术规程不统一,在具体操作中常常遇到一些困难。笔者拟结合在实际工作中的经验以及外地的做法,对机动车辆价格鉴定提出如下建议,供省价格评估咨询协会参考。一、机动车价格鉴定一般应计算已缴纳的上户费、保险费、养路费等。1.盗窃、受贿等赃物车辆,以其价值为定罪量刑依据的应计算案发时按国家规定已缴纳的车辆购置附加费、新车建设费、控购费等,并随同车价折旧。2.抵债变卖车辆,如手续齐全,通过正常过户即可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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