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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灶吃饭”不宜逐级向下实施
引用本文:杨玉民,盛旭宏.“分灶吃饭”不宜逐级向下实施[J].中国国情国力,2001(2):38-39.
作者姓名:杨玉民  盛旭宏
摘    要: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间财政上的"分灶吃饭"始于80年代初期。1994年我国实行了分税制改革,即划分了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这一改革并没改变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财政上"分灶吃饭"的性质。近几年,各地区省级政府与地市级政府之间、地市级政府与县级政府之间,以至于县级政府与乡镇级政府间,也都陆续实行了建立在分税制基础上的"分灶吃饭"的财政管理体制。逐级向下实行的"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对于促进各级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减轻上一级政府的管理强度具有现实意义,但也带来了诸多负面作用。

关 键 词:中国  中央财政  地方财政  财政管理体系  地方保护主义  重复建设  行政支出  农民负担  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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