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隐性帐户具有隐蔽性、多样性、普遍性的特点,它带来的危害性也是多方面的。一是导致了国有资金的大量流失,二是影响了宏观决策的调控能力。三是助长了腐败行为的发生。因此,必须加强审计监督,坚决有力地查处隐性帐户。笔者认为,可采取以下几种方法。(一)帐户核对法:一是将单位银行对帐单的月末余额与其银行日记帐的月末余额相核对,经银行调节表调整后,看其余额是否相等,若有差额,应查明原因。二是单位自查自报的银行帐户与其审计的银行帐户相核对,并对单位银行帐户的名称,开户时间进行逐个登记,看其是否全部自查自报,有无漏报或故意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开户、出借、转租帐户的问题。三是对单位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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