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股票转让暂不征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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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月1日,《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开始正式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去年12月15日发布的《关于明确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口径的通知》明确了股票转让所得的自行申报标准,有人因此开始担心国家将对股票转让所得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日前明确表示,对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而言,虽然其取得的股票转让所得需进行自行申报,但对这部分股票转让收入仍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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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个人所得税 股票转让 国税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纳税申报 申报标准 自行申报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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