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本文采用2015年的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研究我国农民工的工资率和工作时间的关系,发现工作时间的延长虽然可以增加农民工的收入,但其工资率却呈下降趋势,这和基于时间灵活性的补偿工资理论不符。为解释这一现象,使用终生效用函数和客观约束条件的消费—闲暇选择模型,通过对消费和闲暇跨期效用替代的分析发现,农民工工资率和工作时间的负向关系源于农民工无法突破以低工资率为特征的次属劳动力市场,基于时间灵活性的补偿工资理论成立条件不被满足。低工资率进而低收入使农民工更偏好收入而非时间灵活性,而为增加收入,在次属劳动力市场不存在高工资率的工作岗位前提下,他们除了加班并接受越来越低的工资率之外别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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