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本文以河北LP县生猪养殖业为例,通过问卷调查和案例分析方法,对不同规模和不同类型的生猪养殖主体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行为进行研究。本文研究结论表明,中规模养猪场配套耕地比例最低,资源化利用水平最低,污染风险也最大;小规模和散户养猪场配套耕地比例较高,资源化利用水平较高,污染最直接。养殖规模作为分类指标,并不能完全解释养猪场的环境行为,还需要对生猪养殖主体的社会经济特性进行深入分析。是否能获得行政资源支持从而获得足够配套土地是大规模生猪养殖主体中资源化利用程度的重要因素;中等规模生猪养殖主体的资源化利用程度普遍较低;小农的社会经济特性决定小规模生猪养殖主体以及散户的资源化利用程度较高。建议政府在制定养殖业发展和资源化利用政策时,应根据当地粪污处理容量(耕地)来发展养殖生产。要充分考虑生猪养殖主体的社会经济特性,不应完全偏向支持中大规模或完全取缔小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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