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探超额亏损在合并报表中的会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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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俊,张鲲.刍探超额亏损在合并报表中的会计处理[J].新智慧,2004(2A):2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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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俊 张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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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在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非持续经营的情况下,由于母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对该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已降到零,不再承担子公司的债务等责任,因此没有必要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但是,资不抵债的子公司有可能只是遇到暂时的财务困难,可以通过债务重组等方式,渡过难关,并不用破产清算;该子公司也有可能是母公司重要的原料供应商、经销商或配套厂家,虽持续亏损,但母公司会尽其所能维持其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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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超额亏损 合并报表 会计处理 《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 所有者权益 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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