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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担保与《物权法》
作者姓名:刘萍
作者单位:人民银行总行研究局
摘    要:《物权法》草案(六审稿)中明确将应收账款列入可抵押资产的范围,这是我国担保融资制度的突破性改革,将大大惠及中小企业、农民和银行,有力促进中国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的发展。一、在《物权法》中规定应收账款作担保,在当前金融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1、由动产质押的贷款平均违约率较低。从贷款的结构上看,目前我国担保贷款占贷款总额的75%;动产抵押贷款占担保贷款总额4%,动产质押贷款占担保贷款总额8%,两者合计12%;无担保信用贷款占贷款总额的13%;由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担保贷款的违约率为12.39%,平均回收率达54.4%;由动产…

关 键 词:《物权法》  应收账款  担保  银行信用  抵押资产  融资制度  中小企业  商业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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