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土资源部普及法律常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摘    要:国土资厅发[201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为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普法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部研究决定,对国土资源部普及法...

关 键 词:国土资源部  组成人员  调整  法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中国地质调查局  副省级城市  国土资源局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