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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有形建筑市场工作人员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
引用本文:刘福生,严莉.浅议有形建筑市场工作人员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J].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2004(6):24-26.
作者姓名:刘福生  严莉
作者单位: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摘    要:今年,武汉市制定、颁布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违法履行或不当履行法定职责,导致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或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都将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关 键 词:行政过错  行政机关  责任追究  不履行  试行办法  行政相对人  法定职责  有形建筑市场  工作人员  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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