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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专利法》第三次修改与TRIPS的衔接
引用本文:董东晓. 论我国《专利法》第三次修改与TRIPS的衔接[J]. 企业科技与发展, 2009, 0(20)
作者姓名:董东晓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广西,桂林,541004
摘    要:2008年12月27日,我国对<专利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改.修改后的<专利法>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此次修改是在基本上没有外界压力的情况下,我国自主进行的,共修改36处.从全球化及TRIPS的视角看,此次修改的意义在于:有关在我国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国外提出专利申请程序的修改、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新颖性条件的修改、强制许可规定的完善以及外国人委托代理机构的做法,都已经与国际接轨.这是我国专利制度建设的重大进步,也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完善的一大举措.

关 键 词:专利法  第三次修改  专利制度  知识产权

On the Connection between the 3rd Revision to the Patent Law and TRIPS
Abstract:
Keywords:TRI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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