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耕地持续利用的法律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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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其云.论耕地持续利用的法律保障[J].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1997(2):3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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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其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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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烟台师范学院地理系!264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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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村耕地是一种宝贵以物权法规定农地使用权为用益物权,农民依法获取并登记开垦耕地的权利和保护耕地的义务。在耕地有偿使用下,增加耕地资金投入,提高耕地再生产能力。土地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诉权,追究中耕地、破坏耕地、污染耕地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在法律强制力的保护下实现农村耕地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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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耕地 持续利用 法律保障 土地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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