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国家赔偿法的立法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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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唐浪.论我国国家赔偿法的立法完善[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9(7):37-4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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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唐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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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云南爱因森软件职业学院,云南,昆明,6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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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赔偿法是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依法予以赔偿的法律规范。《国家赔偿法》的制定,落实了宪法的规定,使国家赔偿法得以制度化。国家赔偿法对于依法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协调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法制的进步,不足之处也逐渐显露,13年来实际履行的效果并不理想,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案件难以施行。许多案件引起群众的哗然,面对这样的现状,我们不得不对此予以关注。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归责原则单一,赔偿范围过窄、赔偿程序不合理、赔偿标准过低等方面。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作者认为在立法方面针对国家赔偿法的归责原则可采用违法或过错责任原则为主、无过错责任原则为辅的多元归责体系;就赔偿范围过窄问题应进一步扩大国家赔偿的范围;对于赔偿程序不合理,则需要科学系统地设计国家赔偿程序;针对国家赔偿标准过低这个问题,必须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予以适当提高,调整国家赔偿的方式和标准,切实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真正体现国家赔偿法的立法初衰.积极推动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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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赔偿法 实施现状 立法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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