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级工会送温暖补助款账务处理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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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安丰海.对上级工会送温暖补助款账务处理的建议[J].中国工会财会,2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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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安丰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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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蒙古根河市阿龙山森工有限公司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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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新工会会计制度实施中,笔者发现,当收到上级工会送温暖补助款时,新制度规定记入“上级补助收入——其他补助”科目。如果这笔专项资金年末有结余,年终则转入“经费结余”科目。根据《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对结余经费仅用于为“职工服务的‘三产业’或作投资经营”,这样就改变了送温暖补助款的用途,是否与专款专用原则相悖?笔者认为,上级工会送温暖补助款既然是一笔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就不应该挪作他用,其弊病显而易见:不利于上级工会掌握这笔专项资金的使用流向。如果对部分结余的送温暖补助款一并搞投资经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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