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替补和增补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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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全国总工会经审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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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关于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的替补程序,依照《关于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替补、增补的暂行规定》,答复如下: 一、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当他们工作变动需要调整其委员职务时,由其推荐委员时所在单位工会提出免去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建议,并提出相应的替补人选,报工会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提请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并确认。 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替补人选,一般应是原委员所在单位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新任领导人。 三、因工作需要新增加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时,由工会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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